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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6日晚,四川省富顺县富州大道中段。刘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挡获,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为42mg/100ml。刘某某称当晚在外出购物时,看到交警正在夜查酒驾,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骑车回家。刘某某最终因酒后驾驶、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600元,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。郭烨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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